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以双方离婚为前提,如果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,则不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诉讼请求,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也会退还。
如果法院判决准许离婚,会一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诉讼请求。
根据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(2014修订)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房产,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,如双方未对该房产作出特别约定,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,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,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。
另外,如果发现一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形,也是可以主张多分财产。
当然,可以多分财产情形还有很多,这里不再一一列举。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,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律师处理,避免因不专业造成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。